中煤能源: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元(含税)。
? 本次特别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 特别分红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5.3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9.42亿元(母公司报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860,214,7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公司已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进一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证券代码:601898 |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 公告编号:2024-020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58,66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亿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本方案符合《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