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
2026-01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
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中国中煤于2025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4,314,3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累计增持金额为50,000,326.99元(不含佣金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增持主体名称
| 增持主体名称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7,611,207,908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57.41%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611,207,908 | 57.41% |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系中国中煤全资子公司 |
|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132,351,000 | 1.00% | ||
| 合计 | 7,743,558,908 | 58.40% | - |
注:上述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略有出入,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增持主体名称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8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8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8日 |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8日,中国中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4,314,3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50,000,326.99元(不含佣金税费)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03%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7,747,873,208股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58.44%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中国中煤于2025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4,314,3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3%,累计增持金额为50,000,326.99元(不含佣金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中国中煤直接持有公司7,615,522,208股A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8.44%。
三、律师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中煤作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中国中煤于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中国中煤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