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紫金矿业(60189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证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经过审慎核查,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论证,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调整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过审慎核查,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授权进行调整符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

三、对《关于中色紫金向中色地科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保障参股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且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财务资助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财务资助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且业绩良好;风险管理体系完备,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的可能性极低,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何福龙、毛景文、李常青、孙文德、薄少川、吴小敏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