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3年10月20日止延长至2024年4月19日止,并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8.5元/股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13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及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临2022-067)。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公告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购买价格最高为8.10元/股,最低为7.89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36,323,4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自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股份回购。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8.5元/股。基于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市场价值判断的坚定信心,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将实施期限由2023年10月20日止延长至2024年4月19日止,并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8.5元/股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13元/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决定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并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3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方案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亦未发生变化,有利于继续推动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以及未授出的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