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5-03-29  方正证券(601901)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就前述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计划,听取安永华明对公司年审提供的服务团队及项目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审计策略等进行的专项汇报。

(三)2025年3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