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柯荣富)

查股网  2025-03-29  方正证券(601901)公司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尽责履职,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客观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简历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本人已向公司提交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应出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在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对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大会22
董事会66
提名委员会11
战略发展委员会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

2.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亦通过现场办公、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主动了解其相关背景资料,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各位董事讨论并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3月,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2023年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现场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确认,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17天,除亲自参加公司会议外,还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活动,走访了7个分支机构,深入了解分支机构网点建设、人员结构、业务结构及面临的行业环境和市场竞争等,确保自己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更好履行职责,2024年11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2024年12月,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定期发送《方正证券董事会通讯月刊》等,方便本人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公司提前规划现场调研相关安排、及时发送各类会议资料和报告、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和《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个人综合考评结果、高绩效奖金以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本人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前,审议了上述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2月,孙斌先生不再担任首席风险官,公司董事会聘任曹玉海先生为首席风险官,聘任孙斌先生为副总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前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该事项,两位均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公司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已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该事项,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

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5年,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柯荣富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