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4  京运通(6019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在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36,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运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京运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现金管理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现金管理金额及投资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136,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三)资金来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85,16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8.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90,073,975.03元(不含增值税)。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5日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544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变更为新项目“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新项目预计投产时间相较于原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原计划投入“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的 209,007.40 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投资“乐山 22GW 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33、2022-034、2022-036、临2022-041)。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536,352.00209,007.40
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40,000.00
合 计576,352.00249,007.40

(四)投资方式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乐山京运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前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及乐山京运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乐山京运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乐山京运通使用不超过1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乐山京运通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尽管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现金管理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及乐山京运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乐山京运通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乐山京运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公司及乐山京运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乐山京运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京运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