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基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利民 赵 磊 江轩宇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