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京运通(6019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运泰”或“债务人I”)、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芯硕”或“债务人II”),均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5,2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南通运泰提供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已为九江芯硕提供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因办理融资业务,南通运泰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或“债权人”)签订了本金为2,7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I”)。为确保南通运泰在主合同I项下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与华润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所持有的南通运泰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办理融资业务,九江芯硕与华润租赁签订了本金为2,5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II”)。为确保九江芯硕在主合同II项下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与华润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所持有的九江芯硕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5.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2、临2023-016、临2023-02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通运泰

1、被担保人全称: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1Q00NX9A

3、成立日期:2017年7月26日

4、注册地址:海安县城东镇堑南村三组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7、主营业务:新能源研发;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产品及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电力设备销售;建筑业劳务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通运泰资产总额4,140.24万元,负债总额1,297.57万元,净资产2,842.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34%;该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3.84万元,净利润236.6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南通运泰资产总额4,093.71万元,负债总额1,218.87万元,净资产2,874.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77%;该公司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9.15万元,净利润27.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南通运泰100.00%的股权,南通运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九江芯硕

1、被担保人全称: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1MA35MKMT9Y

3、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9日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机械设备及零配件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出口业务;多晶硅和单晶硅材料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九江芯硕资产总额4,809.26万元,负债总额2,853.87万元,净资产1,955.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34%;该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3.10万元,净利润173.2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九江芯硕资产总额4,516.82万元,负债总额2,562.35万元,净资产1,954.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73%;该公司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7.95万元,净利润-5.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九江芯硕100.00%的股权,九江芯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南通运泰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1、主债权本金金额:2,7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I对债务人I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I在主合同I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租前息(若有)、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I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主合同I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同I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I应当支付、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I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I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I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则保证期间为因主合同I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而另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九江芯硕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1、主债权本金金额:2,5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II对债务人II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II在主合同II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租前息(若有)、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II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主合同II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同II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II应当支付、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II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II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II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则保证期间为因主合同II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而另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2.8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79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2.81%,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