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京运通(601908)公司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京运通”或“债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出质人”)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石嘴山京运通提供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因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石嘴山京运通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或“质权人”)签订了本金为10,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与华润融资租赁签订《保证合同》(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与华润融资租赁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以持有的石嘴山京运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5.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

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2、临2023-016、2023-02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5317767912U

3、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4、注册地址:惠农区煤炭路以南、110国道以东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4,8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嘴山京运通资产总额18,228.44万元,负债总额12,637.07万元,净资产5,591.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33%;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7.24万元,净利润778.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石嘴山京运通100%的股权,石嘴山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10,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质押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租前息(若有)、租赁保证金、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终止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政府规费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4、质押物:公司持有的石嘴山京运通100%股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1.2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05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1.26%,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