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3年4月25日。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3人,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董事共12名,高勤红董事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选举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陆建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陆建强先生的董事及董事长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将在陆建强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后,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将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陆建强。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总行部门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