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3年4月25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监事共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三、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