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4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4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13名,其中汪炜独立董事和傅廷美独立董事以视频形式参会。高勤红董事参加会议,但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荣森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潘华枫职务聘任的议案》
聘任潘华枫为本公司行长助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潘华枫为浙商银行行长助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潘华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潘华枫为浙商银行行长助理。
潘华枫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潘华枫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附件
潘华枫先生简历
潘华枫先生,1972年1月出生,现任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潘华枫先生曾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信贷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风险管理处管理科科长,中国银行鄞州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风险管理部副处长(主持)、处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风险监控官、行长助理、副行长、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新资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潘华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