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3年5月29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47%。
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二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