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浙商银行(6019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3-06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4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12名,其中侯兴钏董事、胡天高董事、傅廷美独立董事以视频形式参会。朱玮明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任志祥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高勤红董事参加会议,但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陆建强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浙商银行关于主要股东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浙商银行关于2022年度大股东行为评估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四、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通过《关于本行对浙江恒逸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浙商银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浙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召开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通过《关于本行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侯兴钏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浙商银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浙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召开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钏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通过《关于骆峰职务聘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骆峰为浙商银行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骆峰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骆峰为浙商银行董事会秘书。

骆峰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骆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骆峰先生简历骆峰先生,1979年9月出生,现任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博士研究生。骆先生曾任浙商银行资金部金融市场研究中心主管经理助理、业务管理中心主管经理助理,资金部业务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副主管经理、主管经理,资金部风险监控官兼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中心主管经理,资金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骆峰先生持有本公司743,990股A股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