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 截止日为2026年4月29日。本公司监事会现有监事9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 的监事共9名。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由张范全监事召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浙商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通过《浙商银行普惠小微金融2025年工作总结与2026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