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关于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关于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精神,在经营业绩、提质增效、安全生产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制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立足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总额目标和正常增长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与企业战略定位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崔利国 黄书铭 黄国良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