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通过对吴凤东先生、彭卫东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吴凤东先生、彭卫东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3、同意提名吴凤东先生、彭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黄国良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