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16  新集能源(601918)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十届十二次董事会议案的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建设安徽滁州2×660MW电厂项目和关于向安徽滁州电厂项目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1、公司投资建设安徽滁州电厂2×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及向安徽滁州电厂项目公司增资事项(以下合称“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谨慎的原则。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国家关于发展煤电一体化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煤电产业联动发展,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环保等技术领先,经济效益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对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3、未发现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4、同意董事会聘任徐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黄国良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