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六安市六安电厂项目部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同意聘任程茂玖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程茂玖先生简历如下:
程茂玖,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煤矿财务科科员,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天合
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程茂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同意聘任王绪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绪民先生简历如下:
王绪民,男,1970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锅炉工程处专工、副主任、主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嘉峪关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党支部书记,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大别山项目部副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项目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平圩三期项目筹备组组长、项目部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沁阳项目部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华中区域项目开发组总经理兼沁阳项目部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华中区域项目开发组总经理、沁阳项目部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华中区域项目开发组总经理、设计咨询分公司总经理、沁阳项目部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
程有限公司设计咨询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咨询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王绪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