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5年1月7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