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3-29  中远海控(601919)公司公告

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于2012年3月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远海控续聘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之议案》,肯定了信永中和在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中的独立客观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服务能力,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控聘任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事项,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二、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境内会计师。

(二)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信永中和提交了2023年上半年度A股财务报表审阅与治理层沟通函,就审阅结果、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重点关注事项审阅情况和整体审阅安排回顾等事项与审核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2023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信永中和提交了2023年度A股整合审计工作方案,就审计目的及范围、审计服务内容、重点审计领域、主要审计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和团队安排等事项与审核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信永中和提交2023年A股整合审计与治理层沟通函,就2023年度审计结论、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和整体审计安排回顾等事项与审核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