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控于2026 年9 月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5.4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 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 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7 月6 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远海控”、“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3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 金,按不超过人民币15.4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A 股股份5,000 万股至1 亿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A 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15 日,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下累计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A 股股份37,157,524 股,占公司截至2026 年8 月 31 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243%,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5.40 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13.69 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545,618,800.0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顺 利达到回购方案预定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15.4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前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 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9 月1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的表 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