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董事候选人程为民先生、叶国斌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我们认为:程为民先生、叶国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程为民先生、叶国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