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版传媒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斌烽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吴倩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 号)核准,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传媒”、“上市公司”、“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222.222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0.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44.4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人民币5,750.4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694.05 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于2021 年7 月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2,043.5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650.49 万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 7 月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 号)。
财通证券作为浙版传媒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版传媒2025 年度持续督导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持续督 导》的相关规定,针对浙版传媒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浙版传媒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体工作 展开情况如下: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公司在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将相 关议案征求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 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 年12 月20 日,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温州新华书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新华书店)为控股股东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浙 江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垫付2 处房 产的确权与办证费20.25 万元,并形成 2022-2024 年往来余额。浙江出版集团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已于2025 年6 月24 日向温 州新华书店支付20.25 万元办理权证代垫款 项,至此,双方不存在资金往来余额。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参见“一、5、(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具体内容参见“一、5、(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具体内容参见“一、5、(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整改情况”
具体内容参见“一、5、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持股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锁定、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6、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关于股东持股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土地瑕疵事项的 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产瑕疵事项的 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公司关于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斌烽
熊是隋
熊吴倩
寿股份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