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薪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领导班子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王文生 吴国萍 董汝幸 毛志宏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