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30  吉视传媒(6019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05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公司”)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信息服务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信息服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大做强政企业务板块,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信息服务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借款两笔,每笔金额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一年期LPR+105BP(现为4.5%),借款用于补充信息服务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为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信息服务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28124M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注册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402-1室法定代表人:陈曦注册资本:7,695.79万元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呼叫中心;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影发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平面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息服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4,064.26万元,负债总额为12,999.44万元,净资产为11,064.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4.02%;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48万元,净利润367.37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信息服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8,160万元,负债总额为17,102万元,净资产为11,0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73%;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786万元,净利润-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债务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3.本金数额:两笔,每笔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共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2024年3月25日-2025年3月25日信息服务公司在浦发银行发生的中期流贷资金贷款,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本金,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信息服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信息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信息服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保证其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未来持续经营。本次被担保方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较好信誉,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