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29 公司简称:吉视传媒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2,945,904.7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2,485,161.33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55,105,002.7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164,870,604.33元。
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吉视传媒 | 601929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孙毅 | 任国新 |
办公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
电话 | 0431-88789022 | 0431-88789022 |
电子信箱 | sunyi@jishimedia.com | renguoxin@jishimedia.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隶属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这一细分行业。按照行政管理要求,公司是吉林省区域内唯一统一运营管理的有线电视运营商。
2023年5月28日,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在“中国数谷”——贵阳圆满闭幕。中国广电展厅展现了近年来中国广电改革发展带来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业务和中国广电“五位一体”数字化发展方向,反映了中国广电正在着力升级建设广电5G、固定语音、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四张全国性业务网,以全新的基础网络和业务布局引领新时代广电网络高质量发展。中国广电携手联想、惠普公司分别宣布将开展5G终端创新合作,打造新一代全互联5G PC产品,为终端用户提供5G数据包和优质的移动通信服务,改善终端用户的全互联PC体验。此次全互联5G PC系列产品,特别优化支持中国广电大频宽700MHz频段,实现了稳定的低功耗广域5G连接,将在远程办公、在线教育、5G云游戏、流媒体服务、低时延工控等新兴应用场景发挥重要作用,发挥中国广电5G全场景全联接能力。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主要依托有线数字电视智能光网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交互式现代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撑,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接收、转发和传输等基本业务;依托IP数据网、VOD交换网和DCN网三大承载网络,开展各类宽带互联网等双向数据增值业务服务。同时,为了在国家“三网融合”产业政策全面放开、网络技术迭代加速等市场竞争格局下实现企业垂直跃升,公司以国家全面促进社会信息化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为指引,在吉林省内围绕政务信息化及智慧产业布局,开展各类社会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战略转型业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以“大力倡导追求卓越,注重细节,结果导向、如履薄冰的生存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勇敢正直、自我否定的企业精神;大力营造全心全意、立即行动、亲力亲为、负责到底的工作作风;大力构建明确任务、锁定结果,再造流程、锁定责任,考评绩效、锁定价值的运行机制”为企业发展核心理念。以“靠市场生存,靠竞争能力取胜”的经营理念,通过“不仅让用户满意,还要让用户感动”的服务宗旨,向“以人为本、充满活力、富于效率、跨区域、多元化经营的国家级现代文化企业”战略前景和目标不断迈进。
1.盈利模式
(1)广播电视基本业务
○1广播电视基本收视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公司为吉林省广播电视用户提供高清、超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直播、VOD视频点播、数据广播扩展和各类互联网平台等业务服务。目前,该项业务收入类型主要包括基本收视费、视频点播费等业务服务收入。
○2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业务。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获得国家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授权,接收并通过网络向用户传输有线电视节目信号,为全国各地电视节目供应商提供网内落地传输服务。该项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国内各电视台在吉林省内播放节目向企业缴纳的落地费,企业在收取落地费后传送缴费电视台的信号;为企事业单位传输信号服务收入;需求单位线路使用维护费收入等。
○
3数字电视工程业务。公司根据城市建设、物价及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省内新建商品住宅提供有线电视网络接入工程配套服务,并获得数字电视工程服务费收入。该费用包括有线电视从主干网至用户终端的施工工程、材料及其他费用。有线电视网络接入工程配套费用计入商品房成本。
○
4基于数字电视网络下的宽带互联网业务。公司通过广播数字电视双向网络向公众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各类应用服务,向用户收取有线宽带服务费。○
5智能终端产品销售业务。公司在有线电视数字化过程中,为每个有线模拟电视家庭用户的第一台电视机免费配置一台有线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非第一台电视机使用的有线数字机顶盒,及后续由于换代或为承载更多业务内容而更新的终端,由用户自行向公司购买,公司获得终端产品销售收入。
(2)社会信息化服务业务
○
1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服务业务。公司依托“混合云构架”设计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政企用户提供强大的云计算资源、高效能存储、大数据应用,提供流媒体应用、VR场景、高密保护等增值服务,以服务费形式收费。
○
2集团客户数据专网服务业务。公司通过为吉林省政企客户、有分支机构的集团公司、连锁企业等集团客户提供本地和异地间的专线网络,以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带宽需求,为客户提供数据、图像、视频、语音等业务的实时传输需求,提供及时在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数据产品,以专网服务费形式收费。
○
3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业务。公司为集团客户提供所在行业或领域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数据存储、大数据计算、平台建设及相关应用服务等,并向客户收取方案设计、业务咨询、网络传输保障、平台建设、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等各类服务费用。同时,公司还向各级政府及政府主管行业提供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城市等智慧产业开发应用服务业务。
2.主要业务服务保障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96633和10099客户服务平台为支撑的7×24小时立体式服务保障体系。全省客户服务工作由本公司客户服务部门全面负责,实行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考核标准的运行管理机制。客服热线以集中式呼叫系统为依托,96633主要为全省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提供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宽带点播交互业务和集团用户信息化业务的费用查询、充值缴费、故障申告及投诉咨询等服务;10099客服热线主要为全省广电客户提供5G业务咨询、报障、投诉建议等话务服务及行业监管部门转办投诉件受理工作。各分公司负责接收工单、上门服务和营业厅服务等各项服务工作。客服热线对报障工单、投诉受理单进行100%回访,同时
对客户满意度进行统计调查。对满意的客户,要形成回访记录;对不满意的客户,要形成催办单,督促原服务单位或部门继续解决处理,直到客户满意为止。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14,442,987,632.73 | 14,710,856,752.23 | -1.82 | 15,180,922,78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561,936,158.17 | 6,964,915,647.46 | -5.79 | 6,968,035,165.61 |
营业收入 | 1,599,556,922.15 | 1,812,997,058.85 | -11.77 | 2,079,765,156.5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582,450,717.19 | 1,789,725,423.94 | -11.58 | 2,056,239,54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2,945,904.79 | -424,195,868.31 | -63.36 | 26,550,103.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05,401,783.09 | -473,691,220.90 | -48.92 | -88,950,087.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112,795.80 | 685,096,812.81 | -34.30 | 912,655,869.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7 | -6.03 | 减少4.44个百分点 | 0.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99 | -0.1304 | -60.97 | 0.00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99 | -0.1304 | -60.97 | 0.0085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68,718,657.40 | 383,198,584.34 | 348,388,075.91 | 399,251,604.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85,425.25 | 10,813,044.15 | -244,590,816.02 | -461,253,55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1,402,748.44 | -5,708,692.46 | -251,647,502.00 | -449,448,337.07 |
损益后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40,872.18 | 94,863,826.94 | 74,173,117.88 | 325,716,723.1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5,912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4,34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吉林广播电视台 | 0 | 983,337,364 | 28.1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长春广播电视台 | -44,999,935 | 107,113,479 | 3.0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吉林省吉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99,800,000 | 2.8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敦化市融媒体中心(敦化广播电视台) | -11,247,828 | 49,930,000 | 1.4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桦甸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0 | 37,626,218 | 1.0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榆树市融媒体中心(榆树广播电视台) | 0 | 32,711,374 | 0.9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890,726 | 28,890,726 | 0.83 | 0 | 无 | 0 | 未知 |
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0 | 17,400,000 | 0.5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朱永存 | 17,089,000 | 17,089,000 | 0.4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朱广超 | 4,500,000 | 15,000,000 | 0.43 | 0 | 无 | 0 | 境内 |
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吉林省吉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广播电视台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3 吉视 01 | 250052.SH | 2026-04-03 | 800,000,000.00 | 7.00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54.21 | 52.23 | 3.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05,401,783.09 | -473,691,220.90 | -48.9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7 | 0.08 | -18.33 |
利息保障倍数 | -1.75 | -1.2 | -45.66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