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30  吉视传媒(601929)公司公告

吉视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9月24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账面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进行了专业鉴定,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应付账款呆死账中被追偿风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108项,合计5,506,189.64元;其他应付款呆死账被追偿风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29项,合计2,839,224.18元。上述核销应付款项总额8,345,413.82元。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全部转入202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45,413.82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核销依据充分。对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

披露,公司对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暂行规定而对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处理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公司数字化转型,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