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以下事项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的预算方案,各部门积极落实完成有关经营指标。该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对年度预算方案的执行进度及情况。
2023年,公司将全力打造以生鲜为基础,以客户为中心的全渠道数字化零售平台,全面改善提升经营质量,推动有质量的增长,力争实现全年盈亏平衡。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了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净利润。公司2022年度回购股份金额263,483,654.25元,视同现金红利;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公司拟不另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租赁、采购商品和劳务、金融服务,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加强风险防控,交易持续且必要。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交易计划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和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本次关联方交易,张轩宁先生为关联方,需回避本次表决。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下称“情况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报告。报告认为所载资料与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继续授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的暂时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较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独立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法》,公司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我们依据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从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
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情况及监事会关注事项,公司重大事项,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从重大事项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本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刘琨、张轩宁、孙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