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补充提名董事的议案》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开、公正、客观原则,现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拟补充提名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我们对该议案中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孙燕军先生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孙燕军先生具有多年的投资并购、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本次董事会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孙燕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宝文、李绪红、刘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