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垦农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1208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02,149,89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2.724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兆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臧旭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恒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陈培红、副总经理丁涛、财务总监陶应美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现代农业研究院综合研发楼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96,343,527 | 99.4206 | 5,806,369 | 0.5794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鹏飞、陆佳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