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元(含税)调整为0.10003元(含税)(与调整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同系因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原因所致)。
本次调整原因: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贝集团”)总股本发生变动,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22,365,100股减少至622,166,300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年末总股本622,36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利润62,236,510.0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转下一次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82%。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 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已于2023 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98,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2,365,100股减少至622,166,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018)。
三、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22,166,300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003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2,235,294.99 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3.82%。利润分配具体情况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