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朝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艳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价格与2023年度比较略有下降,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下降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做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