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钼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3项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