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30  重庆银行(601963)公司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本行制定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该《稳定股价预案》于2016年6月17日经本行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实际情况,对《稳定股价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5月24日经本行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行A股发行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行及相关主体将根据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本行股价。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2.90元,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相应调整为12.505元。自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本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行董事会将在本行股票价格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2024年1月29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制订本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