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银行总行大楼3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2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35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623,267,487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37,275,261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1,085,992,22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0.650349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262350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3.38799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行执行董事、行长高嵩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本行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本行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女士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秀明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537,167,661 | 99.993001 | 37,400 | 0.002432 | 70,200 | 0.004567 |
H股 | 1,083,327,647 | 99.754641 | 2,664,579 | 0.245359 | 0 | 0.000000 |
普通股合计: | 2,620,495,308 | 99.894323 | 2,701,979 | 0.103001 | 70,200 | 0.002676 |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郭喜乐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537,167,661 | 99.993001 | 37,400 | 0.002432 | 70,200 | 0.004567 |
H股 | 1,081,681,147 | 99.603029 | 4,311,079 | 0.396971 | 0 | 0.000000 |
普通股合计: | 2,618,848,808 | 99.831558 | 4,348,479 | 0.165766 | 70,200 | 0.002676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选举杨秀明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649,229,054 | 99.983429 | 37,400 | 0.005760 | 70,200 | 0.010811 |
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郭喜乐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649,229,054 | 99.983429 | 37,400 | 0.005760 | 70,200 | 0.010811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负责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计票、监票工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凤敏、王昊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