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临2023-032中国汽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中国汽研(6019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3-032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业务现状、发展规划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立信进行了沟通说明,天职国际、立信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中国汽研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立信2022年度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2家。

立信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类型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7医药制造业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2008年2006年2012年202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新玉2020年2021年2021年202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庆祥2003年2009年2012年2023年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 年-2022 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2 年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2 年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2 年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 年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 年-2021 年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 年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 年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 年深圳市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 年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新玉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 年-2022 年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孟庆祥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 年-2022 年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 年-2022 年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 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年2023年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80.0077.00-3.75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20.0020.000.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规划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天职国际、立信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本次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对被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规划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就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事前审核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规划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变更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7.00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