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临2024-003中国汽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2024-003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4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70,886,71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6.804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鑫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刘安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红钢、总会计师黄延君、
总法律顾问抄佩佩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70,870,113 | 99.9975 | 16,600 | 0.0025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6,427,814 | 99.3353 | 4,458,899 | 0.6647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6,427,814 | 99.3353 | 4,458,899 | 0.6647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6,427,814 | 99.3353 | 4,458,899 | 0.6647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6,427,814 | 99.3353 | 4,458,899 | 0.6647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6,427,814 | 99.3353 | 4,458,899 | 0.6647 | 0 | 0.0000 |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6,427,814 | 99.3353 | 4,458,899 | 0.6647 | 0 | 0.0000 |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汽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6,427,814 | 99.3353 | 4,458,899 | 0.6647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2、3、4四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四项议案均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郭光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