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玲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2,594.2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向合作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订了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8.2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5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风险可控。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3MA17G2U762公司股东: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前程大街1333号注册资本:柒亿贰仟伍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纪;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35,204.06 | 502,432.44 |
负债总额 | 260,714.51 | 330,365.98 |
流动负债总额 | 88,126.98 | 112,469.74 |
净资产 | 174,489.55 | 172,066.45 |
营业收入 | 62,422.89 | 26,582.65 |
净利润
净利润 | -9,727.46 | -2,423.10 |
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吉林玲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债权人: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担保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1.贷款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贰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24个月;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到期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为118.2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7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54%、15.66%。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