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5/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5 月28 日~2027 年5 月2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97.9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7% 累计已回购金额 999.8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16元/股~10.2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 年5 月27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回
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5 月12 日、2026 年6 月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6)及《山东玲珑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 露公告,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979,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最高成交价为10.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6 元/ 股,成交总金额约999.87 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