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宝钢包装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