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3-26  宝钢包装(601968)公司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4月3日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2024年4月3日 星期三 13:00-13:30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 星期三 13:3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罗东路1818号公司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会议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主要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并宣读《会议须知》

二、审议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杨一鋆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投票,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表决数据

四、结合网络投票统计全体表决数据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表决结果

六、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七、通过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目 录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每一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近日,公司收到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钱卫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钱卫东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钱卫东先生的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钱卫东先生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现提名杨一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的董事任职资格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无异议。杨一鋆先生简历如下:

杨一鋆先生,出生于1976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杨一鋆先生曾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杨一鋆先生现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杨一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