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3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月29日~2025年1月28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76.89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326%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870.089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77元/股~5.1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7.6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4.0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33,039,174股的比例为0.14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10元/股,最低价格为5.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48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4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6.8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33,039,174股的比例为0.3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10元/股,最低价格为4.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0.089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