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业绩评价及薪酬结算确认的议案》。
董事曹清先生、朱未来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评价准确反映出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有利于调动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与核心竞争力,公司在经理层成员业绩评价过程中严格按照《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业绩评价及薪酬结果确认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2024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宝钢包装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