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