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收购报告书摘要

查股网  2024-11-02  海南矿业(601969)公司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南矿业股票代码:

601969

收购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16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海南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海南矿业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复星产投持有的海南矿业29.34%股份。本次收购系在郭广昌先生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海南矿业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 5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4

第四节收购方式 ...... 15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2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27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复星高科、受让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复星产投、转让方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上市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国际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翌耀科技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钢集团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复星产投与复星高科签订的复星产投向复星高科转让其所持有的海南矿业597,286,433股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
标的股份复星产投持有的海南矿业597,286,433股股份
本报告书摘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股份转让复星高科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复星产投持有的上市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34%。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的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千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注册资本4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3084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时间2005年3月8日
经营期限2005年3月8日至2035年3月7日
股东构成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16层
通讯方式021-23156666

二、收购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复星高科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数据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复星高科100%的股权,为复星高科控股股东。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复星高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最近5年内未发生变更。

、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808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不适用
经营期限不适用
主要股东复星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808室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656,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

3、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海南矿业外,复星高科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业务类型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267,239.871135.84%
2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控股395,000.00100.00%
3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48,045.54100.00%
4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5,112.0051.00%
5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19,654.0061.04%
6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28,503.0396.47%
7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研究54,349.485359.56%
8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控股62,144.6075万美元100.00%
9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提供健康护理服务5,000.0087.41%
10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30,000.0090.00%
11GlandPharmaLimited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不适用57.86%
1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零售389,609.6061.85%
13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零售220,000.00100.00%
14STHubertSAS生产及销售乳制品4,430.3277万欧元98.12%
15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控股60,000.00100.00%
16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控股820,000.00100.00%
17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250,415.5034100.00%
18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投资及管理20,000.00100.00%
19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10,000.00100.00%
20上海复星外滩商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700,000.00100.00%
21武汉复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450,000.00100.00%
22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58,957.8629.56%
23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提供数字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60,932.203449.77%

注:复星高科通过全资附属公司及其管理的并表基金持有翌耀科技49.77%的权益;此外,复星高科及其关联方参与出资的非并表主体持有翌耀科技32.66%的权益。截至2023年

日,除上述企业之外,复星高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业务类型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ClubMedSAS旅游业149,704,804欧元100.00%
2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旅游业80,150.00万元人民币100.00%
3复朗集团投资控股5万美元58.65%
4复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控股18,598,275,001港币100.00%
5复星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控股1港币100.00%
6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控股50,000.00万港币100.00%
7FortuneStar(BVI)Limited资本投资及管理1美元100.00%
8HauckAufh?userLampePrivatbankAG私人银行及金融服务28,913,628欧元99.69%
9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再保险786,720,713.88美元(已发行股本)86.71%
10Fidelidade–CompanhiadeSeguros,寿险及非寿险业务509,263,524欧元84.99%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及简要财务状况

、主要业务复星高科作为复星国际的境内运营实体,主要负责复星国际产业运营板块,分为健康板块、快乐板块、智造板块及富足板块(保险业务、资管业务)。

2、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情况的简要说明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2022年末/2022年度2021年末/2021年度
总资产421,490,127427,624,436397,348,124
总负债256,991,336270,504,053251,739,542
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2022年末/2022年度2021年末/2021年度
净资产164,498,791157,120,383145,608,582
营业收入122,537,604114,771,008105,744,878
主营业务收入121,385,129113,321,256104,763,686
营业利润8,307,31116,835,54116,317,213
利润总额8,237,29016,782,90516,017,372
净利润6,688,55510,079,16912,989,563
净资产收益率4.07%6.41%8.92%
资产负债率(合并)60.97%63.26%63.35%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收购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复星高科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之情形。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复星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陈启宇董事长中国上海市
徐晓亮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市
龚平董事中国上海市
张厚林监事中国上海市
史美明董秘办总经理中国香港是,中国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23年

日,除海南矿业外,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5%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1复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01696.HK以色列10,000,000新锡克尔71.42美容医学及微创医疗美容治疗系统
2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2696.HK上海市543,494,853人民币元59.56医药研究
3复星旅游文化集团01992.HK开曼群岛1,000,000欧元79.45休闲度假旅游
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SH02196.HK上海市2,672,156,611人民币元36.07生物医药
5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603010.SH浙江省589,578,593人民币元29.56精细化工
6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55.SH上海市3,883,498,464人民币元61.85零售
7GlandPharmaLimitedGLAND印度563,000,000卢比57.86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
8ParisRealtyFundSAPAR.PA法国79,947,481欧元59.87房地产管理
9WolfordAGWOL.VI奥地利48,848,228欧元61.02服饰生产与销售
10TheNAGAGroupAGN4G.DE德国40,203,582欧元33.94金融经纪
11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02.SH四川省333,195,979人民币元30.22酒类
12BancoComercialPortuguês,S.A.BCP.LS葡萄牙3,000,000,000欧元25.99金融产品和服务
13TomTailorHoldingSETTI.HM德国42,344,795欧元77.83服饰生产与销售
14玄武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2392.HK开曼群岛100,000美元5.08CRMPaaS服务
15宝宝树集团01761.HK开曼群岛960,000美元29.90母婴类社区平台
16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2251.HK北京市103,568,013人民币元10.03医疗服务
17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方广瑞德集团有限公司)00755.HK百慕大400,000,000港元15.16物业发展业务、物业投资、管理及代理服务、经营酒店及提供旅游及相关服务
18本间高尔夫有限公司06858.HK开曼群岛50,000美元5.75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服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装、配件
19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429.SH北京市1,497,557,426人民币元18.20食品加工
20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301058.SZ江苏省512,274,245人民币元7.38食品
2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603919.SH甘肃省507,259,997人民币元20.00酒类
22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301188.SZ山东省232,410,000人民币元8.94玻璃制品
23维格饼家股份有限公司2733.TWO中国台湾400,000,000台币18.11食品
24AmnealPharmaceuticals,Inc.AMRX美国特拉华州32,000美元7.02专业制药
25AuroraMobileLimitedJG开曼群岛500,000美元7.26移动大数据解决方案平台
26ViewRayInc.VRAY美国特拉华州3,100,000美元6.53(另外持有1,418,116认股权证)设计,生产以及营销核磁共振成像辅助放疗系统
27ConcordMedicalServicesHoldingsLimitedCCM开曼群岛54,578.79美元10.05医疗投资服务商及相关医疗中心运营
28FolliFollieS.A.FFGRP.AT希腊20,084,463欧元16.369免税运营、珠宝制造以及服装和鞋业领域
29REN-REDESENERG?TICASNACIONAIS,S.G.P.S.,S.A.RENE.LS葡萄牙667,191,262欧元5.29从事葡萄牙电力运输网络的经营及特许经营
30ArixBiosciencePLCARIX.L英国129,180,800(已发行股数)8.60医疗保健和生命科学
31AgeasSA/NVAGS.BR比利时189,731,187(已发行股数)10.03金融保险
32Nature’sSunshineProducts,Inc.NATR美国猶他州19,166,635股(无面值)15.34天然健康保健产品
33ButterflyNetworkInc.BFLY美国特拉华州62,700美元5.19医疗保健设备
3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300452.SZ安徽省234,522,69111.20原料药制造
35ECWorld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BWCU新加坡809,838,247个发行单位9.13房地产信托基金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36LanvinGroupHoldingsLtdLANV开曼群岛50,000美元58.65全球奢侈時尚品
37药师帮股份有限公司09885.HK开曼群岛50,000美元7.39院外数字化医药产业服务
38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231.SH浙江省191,459,105人民币元14.07大豆蛋白系列产品
39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300226.SZ上海市321,821,516人民币元25.12互联网信息服务

七、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大陆150,000万元人民币100.00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陆300,941.6万元人民币14.6868财险
3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陆336,210万人民币元50.00保险
4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陆50,000万元人民币20.00健康险
5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香港786,720,713.88美元(已发行股本)86.71再保险
6上海复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国大陆8,000万元人民币100.00保险经纪
7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陆657,140万人民币元15.2175商业银行
8徙木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大陆40,108,571元人民币17.4526互联网征信
9深圳星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大陆10,000万元人民币100.00商业保理
10上海星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大陆850万美元100.00商业保理
11上海虹口广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国大陆20,000万元人民币50.00小额贷款
12星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陆20,925.25万元人民币94.3358保险专业代理
13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大陆9,926.53万美元100.00融资租赁
14量富征信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大陆5,500万元人民币100.00企业征信管理
15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国大陆40,000万元人民币100.00小额贷款
1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陆396,700万元人民币93.625证券经纪
17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大陆31,000万元人民币100.00期货经纪
18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大陆59,000万元人民币70.00基金管理
19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陆15,000万元人民币100.00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0商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商盟支付有限公司)中国大陆10,000万元人民币100.00支付
21FosunInternationalSecuritiesLimited中国香港2,419,968,716港币元(已发行股本)100.00证券经纪
22Fidelidade-CompanhiadeSeguros,S.A.葡萄牙509,263,524欧元84.9892寿险及非寿险业务
23IderaCapitalManagementLtd.日本100,000,000日元98.00资产管理
24HauckAufh?userLampePrivatbankAG德国28,913,628欧元99.686私人银行
25复星康健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大陆10,000万元人民币100.00融资租赁
26ResolutionPropertyIMLLP英国不适用100.00资产管理
27ParisRealtyFundSA法国79,947,481欧元59.87房地产管理
28RIOBRAVOINVESTIMENTOSS.A.巴西10,000,000巴西雷亚尔99.99资产管理
29天津租赁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陆50,000万元人民币20.00金融资产交易管理平台
30ECWorld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新加坡809,838,247个发行单位9.13房地产信托基金
31BancoComercialPortuguês,S.A.葡萄牙3,000,000,000欧元25.9854金融产品和服务
32TaunusInsuranceOpportunitiesSCS(Lux)卢森堡111,473,736.70欧元99.80保险
33TheNAGAGroupAG德国40,203,582.00欧元36.60金融经纪

八、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收购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为复星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本次收购系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复星高科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本次收购前后,复星高科对海南矿业的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的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二、收购人在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包括:

、复星高科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复星产投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次收购尚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第四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52,396,51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31%。复星产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34%。收购人直接持有复星产投100%的股权,为复星产投的控股股东。收购人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64%,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数据,下同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64%,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

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收购方式复星高科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复星产投持有的上市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34%。本次收购完成后,复星高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64%,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三、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2024年10月31日,复星高科与复星产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序言鉴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海南矿业”,股票代码为“601969”)。于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为2,036,077,439股,复星产投持有目标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9.34%;复星高科持有目标公司352,396,517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7.31%。

鉴于,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目标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9.34%),且受让方拟受让该等股份。

有鉴于此,考虑到前述的事实陈述以及本协议下文中载明的相互约定和承诺,各方达成如下约定:

(二)股份转让

2.01款股份转让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转让目标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34%,“标的股份”)。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本次转让”)。

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将分两批次进行交割,首次交割标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67,286,433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8.04%,于本协议签署日,其中120,000,000股存在质押,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股份过户后将解除质押,因此,首次交割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

日内,受让方将其中167,000,000股标的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交割标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30,000,000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1.30%,其中230,000,000股存在质押,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股份过户后将解除质押,因此,第二次交割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

日内,受让方将其中183,000,000股标的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各方应共同配合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首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首次交割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15日内,各方应共同配合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第二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目标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等派送股份调整任何对价(为避免疑问,第2.02款规定的股份转让价款已包含标的股份以及相应派送的股份)。

第2.02款每股转让价格和股份转让价款

(a)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13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

)个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受让方应支付的相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股份转让价款”)以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为基础计算。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款请见下表:

序号转让方名称标的股份数量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元)
1复星产投597,286,43329.34%3,661,365,834.29

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46.64%。

(三)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3.01款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第3.02款载明的各项条件得以满足或被豁免(根据其条款应在支付日当天满足的除外)的前提下,各方应在转让方依据本协议第

3.02款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一(1)个工作日内,共同至中证登记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受让方应于全部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3.02款本次转让完成的条件每一方根据本协议完成本次转让的义务,应以下列每一条件在支付日之前或当日经该方确认已得以满足或被该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a)声明、保证和承诺。本协议中另一方的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实、准确的,且截止至支付日也均应是真实、准确的,具有如同在支付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本协议所含的应由另一方于支付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和约定均已得到履行;(b)无特定政府命令。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发布、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任何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不合法或限制或禁止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c)无法律程序或诉讼。不存在针对任一方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诉求,并且该等诉求可能会限制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或对该等交易的条款造成重大改

变,或可能致使该等交易的完成无法实现或不合法;(d)批准和同意。交易所已按照本协议以及各方就本次转让签署的补充协议(如有)出具了同意本次转让的确认意见及本次转让已经获得了全部必要的政府审批;转让方已经获得标的股份的质押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质权人同意函及质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办理股票过户所需的相应文件;(e)股票过户通知。各方已向中证登记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且已收到中证登记公司关于申请材料已满足中证登记公司要求,并可办理股票过户的书面通知。

转让方应于上述规定的各项条件满足(根据其条款应在支付日当天满足的除外)后三(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交付书面通知,告知该等条件已满足。

第3.03款股东权利

(a)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直至过户登记日的期间内,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转让方应就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征询受让方意见,并与受让方达成共识。

(b)自过户登记日起,受让方应有权获得与标的股份相关、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

(四)转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转让方在此分别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声明和保证:

4.01款组织和权限

其为依照中国法律正式组成、有效存续而且状况良好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其拥有全部所需的权力、权限和授权以及完全的法律能力,以签订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其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已经通过其采取所有必需的公司行为而获得了正式授权。本协议已由其正式签署并交付,而且(假定受让方已正式授权、签署并交付本协议)本协议构成其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照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4.02款无冲突

其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a)违反或抵触其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的规定或与之相冲突,或(b)违反或抵触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政府命令;或(c)抵触或违反其作为一方的或其任何资产受约束或影响的合同或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其向监管机构和/或公众投资者做出的任何限售承诺。第4.03款同意和批准除本协议第

3.02款中列明的政府批准以外,就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以及完成本次转让,其均不需要获得任何政府批准或其它第三方主体(包括债权人)的任何同意、允许或授权,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

4.04款标的股份

转让方是标的股份法律上和实益上的所有人,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附带任何额外的出资义务,并且标的股份存在质押,标的股份一共597,286,433股,其中350,000,000存在质押,其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据转让方所知,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其它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五)受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受让方在此向转让方作出如下各项声明和保证:

5.01款组织和权限

其为依照中国法律正式组成、有效存续而且状况良好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拥有全部所需的权力、权限和授权以及完全的法律能力,以签订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其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已经通过其采取所有必需的内部批准而获得了正式授权。本协议已由其正式签署并交付,而且(假定转让方已正式授权、签署并交付本协议)本协议构成其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照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第5.02款无冲突

其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a)违反或抵触其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的规定或与之相冲突,(b)违反或抵触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政府命令,或(c)抵触或违反

其作为一方的或其任何资产受约束或影响的合同或文书。第

5.03款同意和批准除本协议第3.02款中列明的政府批准以外,就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以及完成本次转让,其均不需要获得任何政府批准或其它第三方主体(包括债权人)的任何同意、允许或授权,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

5.04款财务能力和履约能力截至支付日,受让方有充足、合法的资金来源,使其能够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受让标的股份,并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六)承诺第

6.01款通知特定事件每一方应及时将以下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a)任何可能导致其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的,或者可能使任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或保证在任何方面不真实、准确的所有事件、情况和事实,以及(b)其获悉的、将会或据合理预计可能会导致本协议第3.02款载明的任何条件变得无法满足的任何事实、变化、条件和情形。

第6.02款保密(a)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任一方均不得,且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方和代表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披露或允许披露(i)本协议、本次转让及本协议项下所拟交易是否存在或其内容,(ii)本协议、本次转让及本协议项下所拟交易的任何条款、条件或其他方面,或(iii)本协议、本次转让及本协议项下所拟交易的谈判情况(“保密信息”)。但非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进行信息披露,即已经或成为公众所知或处于公众领域内的信息除外。

(b)尽管有以上规定,每一方可(i)仅为其自身使用目的,向其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管理人员、董事、合伙人、代理人、会计师、法律顾问、代表或顾问(“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但该方应确保该等代表知晓并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ii)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任何有关政府部门或证券交易所披露、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及(iii)在任何一方为遵守所适用税

务法律的合理及必要的限度内,根据适用法律或政府部门的要求,该方可披露本协议项下交易的相关信息,但在(iii)的情形下,披露方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作出披露前的合理时间内,与其他方磋商并尽合理商业努力获得对所披露资料的保密化处理。第6.03款进一步行动各方均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或促使他方采取所有必需和适当的行动,做出或促使他方做出适用法律项下所有必需、适当或明智的事项,并签署和交付所有必要的文件和其他文书,以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完成本协议所拟议的交易。

(七)赔偿第

7.01款赔偿责任(a)若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承诺、约定或义务(违约一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向另一方(“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由于该等违约所承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和开支、利息和罚金(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顾问费),且各方在本协议项下赔偿责任以股份转让价款为限。

7.02款其他救济各方同意,第7.01款中有关赔偿的规定不应为守约方在违约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的声明和保证,或未能履行和遵守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和约定的情况下所将获得的唯一的救济。如果违约方未能依约履行或违背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则守约方可以寻求基于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适用的中国法律而可以主张的任何其他权利或可以寻求的任何其他救济。

(八)生效与终止第8.01款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签署后成立并生效。第

8.02款终止在下列任一情况下,本协议可以在支付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被终止:

(a)如果在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支付日期间:(i)发生某一事件或情况造成了或合

理预期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导致第3.02款项下的任何条件无法完成,(ii)本协议中所载的任一方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在任何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该方实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约定,或(iii)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总体转让,或转让方或受让方提起或针对转让方或受让方提起任何法律程序,以期宣告转让方或受让方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或资不抵债,或以期就破产、资不抵债或重组而根据任何法律进行清算、结业、重组或其债务的重整,且前述任一情形未能在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被补救或消除,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协议;

(b)如果本次转让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六(

)个月(或各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仍未完成,则任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是如果本次转让在该日或之前未完成是由于任何一方未实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造成或导致的,则该方无权根据本第8.02(b)款终止本协议;(c)如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发布命令、法令或裁定、或已采取任何其他行动,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协议拟议的交易,而且该等命令、法令、裁定或其他行动均为最终的并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则任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d)如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条件已满足,但受让方未在满足之日起玖拾(

)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则转让方可终止本协议;或

(e)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第8.03款部分条款的继续有效如果本协议根据第

8.02款的规定被终止,则本协议应立即失效且任一方均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a)本协议第6.02款、第七条、第8.02款、本第8.03款和第九条将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且(b)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之前因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标的股份、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一)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本次收购的标的股份为复星产投持有的海南矿业597,286,433股股份,其中

350,000,000股股份已质押给平安银行。

复星高科与复星产投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标的股份过户与质押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复星高科将其持有的海南矿业350,000,000股股份继续质押给平安银行。

(二)收购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收购人持有海南矿业352,396,517股股份,其中352,396,517股股份已质押给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内容外,标的股份、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系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复星高科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本次收购前后,复星高科对海南矿业的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的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本次收购系在郭广昌先生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海南矿业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收购方式”之“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收购方式”之“四、标的股份、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四、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因正常业务经营而产生的经营性往来。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上述经营性往来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采取、亦未有计划采取其他对本次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亦不存在其他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收购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