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