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立信《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张帆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立信内部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原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3年年报质量控制复核人,指派禹正凡先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禹正凡 | 2004年 | 2004年 | 2011年 | 2023年 |
2、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2022年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此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