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中国银行(601988)公司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北京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15 日通过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6 名,亲自出席董事16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披露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有关内容。

二、中国银行2026 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有关内容。

三、中国银行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批准本行于2026 年6 月29 日按照发行条款以人民币支付第三期境内 优先股股息,股息率3.48%,派息规模为25.404 亿元人民币,最后交易日 为2026 年6 月25 日,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均为2026 年6 月26 日。

批准本行于2026 年8 月31 日按照发行条款以人民币支付第四期境内 优先股股息,股息率3.27%,派息规模为8.829 亿元人民币,最后交易日 为2026 年8 月27 日,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均为2026 年8 月28 日。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国银行第 三、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中国银行2026-2027 年度金融债券发行限额和发行计划

批准本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行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及任何其他 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前提下,于境内外市场发 行金融债券(不包括资产担保债券、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以及二级 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 的后偿性债券)限额不超过3,500 亿元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本行一 般用途,有效期自2026 年7 月1 日起至2027 年6 月30 日止。若在有效 期内上述额度未使用完毕,在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金融债券年度发行限额 之前,剩余额度仍然有效。

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发行限额内,批准本行2026-2027 年度金融债券 发行计划。

中国银行2026-2027 年度金融债券发行限额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批。

五、中国银行2026 年对外捐赠额度安排

批准本行2026 年全年对外捐赠14,458 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安排。在上 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行 长审批和办理捐赠具体事宜。

批准本行在港机构单笔金额超过800 万元人民币的重大捐赠项目,具 体为:创新科技奖项目1,125 万元人民币、青少年爱国教育系列项目1,107 万元人民币、“深化高校合作?助力教育强国”系列项目810 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 授权行长办理捐赠具体事宜。

本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批。

六、中国银行2025 年度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银行2025 年度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将向本行股东会报告。

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 年 度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将向本行股东会报告。

八、提名刘辉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 会相关职务

赞成:15

刘辉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刘辉先生的任 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刘 辉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选举刘辉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事宜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批。

九、提名师永彦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相关职务

赞成:15

师永彦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师永彦先生的 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 师永彦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选举师永彦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事宜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批。

十、召开中国银行2025 年年度股东会

本行股东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